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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蔑法院是诈骗犯同伙 温州1借贷纠纷案原告被拘留_浙青瓦遮阳不避风江

网络整理 2019-03-01 最新信息

  因在微信朋友圈造谣称“诈骗犯和法院勾结骗钱”,温州一起借贷纠纷案原告被法院处以司法拘留15日。

  澎湃新闻2月28日从温州市鹿城区法院获悉,49岁的蔡某以陈某、唐某欠钱不还为由诉至法院。1月10日,鹿城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庭审后组织调解未果。2月22日第二次开庭时,被告唐某反映,第一次庭审后,蔡某使用网名在微信朋友圈发 文:“对面两个诈骗犯,有两个同伙坐在他们右边,同伙名字叫鹿院。老娘在温州还没谁敢欠我钱,你有鹿院撑腰,我有欠条挡道”,并配有蔡某擅自用手机拍摄的两被告出庭应诉的照片。

Tags:诈骗犯   同伙   原告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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