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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天海龙(00067t骨大佐7)_公司公告_关于对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财经

网络整理 2018-10-17 最新信息

公司部关注函〔2018〕第211号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0月13日,你公司发布了《关于收到〈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控股股东股权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显示,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发来的《执行裁定书》(2018)浙0302执6571号及《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浙0302执6571号之七,主要内容为冻结被执行人、控股股东兴乐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兴乐集团”)持有的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亿股的股权。同时,你公司披露了兴乐集团持有公司的2亿股股份已于2018年9月20日被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向控股股东兴乐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虞文品核实并说明以下问题:

1. 9月20日,兴乐集团持有的2亿股股份被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的具体原因、相关诉讼基本情况及对你公司的影响情况,你公司及兴乐集团是否就此及时履行了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2. 10月10日,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发来的《执行裁定书》(2018)浙0302执6571号及《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浙0302执6571号之七的具体内容,相关诉讼形成的原因,鹿城区人民法院涉诉事项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涉诉事项是否存在相关性。

最后,我部提醒你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管理部2018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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