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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年"嫁"三次生五阳历孩 湖北鄂州女子因重婚获刑

网络整理 2017-03-13 最新信息

  正义网武汉3月13日电(记者 周晶晶 通讯员 陈楚平 吕继强)从2001年开始的16年时间里,湖北鄂州籍女子吴萍先后与三名不同地方的男子“结婚”成家,并且都有结婚证。因涉嫌重婚罪,3月10日,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检察院依法对吴萍提起公诉。这也是近年来新洲检察院公诉的首例重婚案。

  2001年,吴萍与朱斌在浙江省温州市文成县民政局登记结婚,期间育有两女,因家庭琐事多次与朱斌发生纠纷,无法忍受的吴萍带着两女离开温州回到家乡。2008年,在没有与朱斌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下,吴萍又与湖北黄冈男子杜帆在当地登记结婚,并育有一女。然而,吴萍与杜帆登记结婚后过的并不幸福,2011年,吴萍与杜帆协议离婚。经熟人介绍,2011年年底,吴萍与武汉新洲男子曹作兵相识,两人情投意合,并于2012年11月登记结婚,在奔波了多地后,吴萍自称终于找到了自己的真爱。

  为曹作兵生下了一儿一女的吴萍原以为曾经的经历可以就此画上一个句号。但吴萍不知道的是,自2008年她离家出走后,第一任丈夫朱斌就一直在多方查找。“2016年,朱斌通过多方查找发现吴萍先后在湖北省黄冈市、武汉市新洲区与他人登记结婚并分别育有3个子女,朱斌一怒之下于2016年10月向新洲当地警方报警,至此东窗事发。”办案检察官苏博文介绍。

  检方证实,吴萍先后与三任丈夫均申领了结婚证,在隐瞒了自己已婚事实的情况下,吴萍分别于2008年与杜帆结婚并协议离婚,于2012年与曹作兵结婚。根据法律规定,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属于重婚。

  3月10日,新洲区检察院依法对吴萍涉嫌重婚一案提起公诉,区法院通过审理,认定吴萍的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的婚姻管理秩序,构成重婚罪,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当庭判处吴萍有期徒刑6个月。(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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