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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代表团:“绿色原则”写进民法总则符合时本多翼代特色

网络整理 2017-03-11 本地信息
(原标题:浙江代表团:“绿色原则”写进民法总则符合时代特色)

3月10日上午,浙江代表团全体会议后,部分代表在会场合影留念。

周国辉代表(右)在小组会上发言,茅临生代表认真倾听。

陈笑华代表(左)、瞿佳代表相互交流。

王文娟代表(右)、徐东香代表(中)、杨晓霞代表一起走进会场。

王胜明代表发言。

丁列明代表(右)与虞纯代表一起翻看《检察日报》。

俞学文代表在翻看资料。 本报记者程丁范跃红/摄

本报北京3月10日电(记者张辉)“绿色原则、胎儿利益保护、成人监护制度等,均是此次民法总则草案的重大亮点。”3月10日上午,浙江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民法总则草案,并就草案中个别条款的完善提出意见建议。

“将绿色原则作为基本原则写入民法总则草案,既传承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理念,又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新发展理念,符合时代特色。”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指出,绿色原则是草案中的一大亮点,曾一度将其从“基本原则”章节移到“民事权利”章节加以规范,后考虑到绿色原则更符合中国国情和现实需求,最终还是在此次提请审议的草案中将其纳入到“基本原则”一章。

对此,浙江华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徐爱华代表也表示,绿色原则是民法总则草案的重大创新之一,并建议在“民事权利”“民事责任”章节中增加直接落实和体现绿色原则的具体内容。比如,把排污权等环境物权在“民事权利”中予以规定。

“草案积极回应人民群众诉求,充分保障了公民的人身权和财产权。”浙江省省长车俊代表表示,个人信息保护、网络虚拟财产保护等备受社会关注,此次民法总则草案均作了有针对性的规定,草案已趋成熟,比较科学、合理、可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郎胜,温州晚报副职协理员、雪君工作室主持人郑雪君代表等围绕民法总则草案中部分法条表述等细节提出意见和建议。

(原标题:浙江代表团:“绿色原则”写进民法总则符合时代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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