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信息网

首页 > 本地信息 / 正文

港媒:内地立新规打击跨境逃税 非居民金融账户将受调查_《参考消息》官方网站(全蔡琰归时鬓已秋文)

网络整理 2017-05-22 本地信息
(原标题:港媒:内地立新规打击跨境逃税非居民金融账户将受调查_《参考消息》官方网站)

参考消息网5月22日报道港媒称,为打击国内外的偷税漏税行为,北京已经下令对金融账户进行全面检查。

据香港《南华早报》网站5月20日报道,从7月1日起,存款机构、银行、投资机构和保险公司必须确保每一个新开的非居民金融账户都有进行税务评估所需的具体信息,包括账户持有人名称、地址、账户余额和收益流等。

据包括中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央行在内的多部门19日联合发布的这项新规,针对现存账户,各机构有一年时间进行调查,确保其符合新规要求。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管理系主任蔡昌说,新规有利于追捕逃税人员。

蔡昌说:“这样一种法规将增强对不同领域金融账户的监管,有利于通过这些账户中的变化发现有关逃税行为的线索。中国政府仍然很担心逃税行为。”

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说,新规的主要目标是在中国(内地)拥有资产的外国个人和机构。鲁政委说:“这是中国对二十国集团所作承诺的一部分。”

报道称,在由二十国集团提出并推动的全球性框架下,中国(内地)需要获得有关纳税和资产的详细记录,这是其打击国际逃避税行为相关责任的一部分。

内地2015年批准了名为《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的多边条约,这使得其能够和多国共享个人和机构的税务信息。鲁政委说:“这是一份互惠互利的双边协定,有利于中国处理离岸市场问题和藏匿海外的贪官。”

【延伸阅读】德媒:朝鲜驻德使馆涉嫌逃税欠千万欧元税款曾被告上法庭

参考消息网5月19日报道德媒称,不久前,朝鲜驻柏林使馆曾被曝违反联合国制裁决议,将使馆房产出租获利,而德外交部却对此态度暧昧。最新调查发现,朝鲜使馆的生意还欠了柏林市政府1000万欧元(1欧元约合7.65元人民币——本网注)的税款,双方甚至曾对簿公堂。

据德国之声电台网站5月18日报道称,朝鲜驻德大使馆位于柏林市中心的黄金地段。在大使馆拥有的地产上,一共矗立着两栋大楼。其中之一是大使馆馆舍,还有一座则是“柏林城市旅社”。早年间,朝鲜大使馆曾经有近百名外交官,而如今的大使馆内只有大约10名外交人员。从2004年开始,朝鲜大使馆就将一栋楼房出租;3年后,“柏林城市旅社”在此应运而生。据德广联以及《南德意志报》的调查,旅社经营者每月向朝鲜大使馆支付3.8万欧元资金。

报道称,根据联合国安理会去年11月30日通过的第2321号决议,所有联合国会员国“均应禁止朝鲜把它在会员国境内拥有或租赁的不动产用于不是外交或领事活动的其他任何用途”。德国外交部当时仅笼统回应称,“我们密切关注可能违反联合国安理会制裁框架的做法,并与其他伙伴一起致力于严格执行针对朝鲜的制裁措施。”今年5月初,德广联报道了这一话题,并指出韩国、美国政府已经多次敦促德国政府关闭这家旅社。德国外交部国务秘书马库斯·埃德雷尔也在压力之下表态称,德方将“想办法坚决切断朝鲜核试验的经济来源”。

除了“柏林城市旅社”,大使馆还将一座平房改造成会议厅出租获利。根据德广联以及《南德意志报》的最新调查结果,朝鲜大使馆不仅违反联合国制裁决议以及规定外交馆舍只能用于外交用途的《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还涉嫌偷税漏税。调查发现,多年来,大使馆每月数万欧元的房产出租收益都没有上税,累计拖欠柏林市财税局约1000万欧元的税款以及滞纳罚金。据德国政府圈内人士透露,由于朝鲜大使馆对催缴通知毫不理会,柏林市政府几年前还曾将其告上法庭,而朝鲜使馆也最终输掉了这场官司。

报道称,但是,外交机构享有一定的司法豁免权,因此法院的判决难以执行。后来,德国外交部介入了这桩官司,并且还和朝鲜方面达成了一致,后者每月偿还7000欧元的滞纳税款。但是,据德广联以及《南德意志报》的调查,朝鲜大使馆并没有每月按时还款,而是有时还、有时不还。德国外交部称,“我部支持相关部门对朝鲜大使馆违反国际法、违法联合国制裁决议的行径采取相应措施。对于税务问题,我部也同样提供支持。”

德广联还指出,在2016年11月的安理会2321号决议之前,朝鲜大使馆的做法就已经违反了《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该公约规定各国外交馆舍只可以用于外交以及领事业务用途,不可经营商业活动获利。面对质询,德国外交部则为朝方辩解称:“出租的只是一处房产,而非外交馆舍。尽管如此,我部已经多次同朝鲜方面严正交涉,并向大使馆提出了口头警告。”

点击图片进入下一页

资料图片:柏林城市旅馆(图片来源:德国之声电台网站)

(2017-05-1911:07:00)

【延伸阅读】项目经理为逃税借“黑广告”伪造发票790余万获刑

(原标题:工程经理为逃税伪造发票获刑罚)

为逃避交税,竟通过“黑广告”代开假发票790余万元。近日,经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持有伪造的发票罪判处王美泉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万元。

2015年,王美泉成为播州区某小区建设项目经理。2016年4月,工程完工后,发包方要王美泉提供建设工程790余万元的发票,王美泉想到,去国家税务局开具发票要缴纳42万余元的税费,便产生找人代开发票的想法。王美泉通过联系“黑广告”,花费2万元开具了一张790余万元的假发票,给了工程发包方。2016年5月,播州区地方税务局对该工程发包方查账过程中,发现王美泉提供的发票有问题。后经鉴定,该发票系假发票。同年8月,该案移送到公安机关。

2016年9月,王美泉被公安机关抓获。

(2017-05-0809:59:02)

【延伸阅读】团伙走私成品油涉嫌逃税上亿:用一块钱尾数当接头暗号

用一元纸币当交易接头暗号

浙江温州:走私成品油涉嫌偷逃税额上亿元

点击图片进入下一页

姚雯/漫画

2016年上半年,温州海关缉私局一举破获了12起走私成品油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61名。日前,浙江省温州市检察院发布消息称,该院已对其中的周振旺、黄献娒等9起案件共计38名被告人提起公诉,检察机关指控他们涉嫌偷逃税额上亿元。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

分工明确“专业化”程度较高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在这9起走私成品油案件中,每起案件的人员分工和协作配合都显得井然有序,各司其职。

在黄献娒等人的案件中,黄献娒作为幕后的大老板,进行统筹安排,亲自购买或委托新造油船,并联系成品油的上家和下家。

在黄献娒的授意下,船长会对船员进行招募,轮机长、普通船员、厨师等一应俱全。根据黄献娒交代的地点,船长会出海去对接点进行装油作业。而每次出海,基本都要八九个小时,行至我国台湾附近的公海。

而油船装满油回到码头,会有专人进行卸油、过磅,并由油罐车将走私柴油运至下家处进行分销。在此过程中,还有固定人员对码头周边环境进行“盯梢”望风,确保整个过程的安全平稳。

从供货、购入、出资、财务、分销、运输、装卸等,这些走私团伙都有一定的程序和专人负责,组织结构严密,运转流畅。

从2015年7月至案发,被告人黄献娒利用三艘油船,非法走私柴油入境达2.63万余吨,偷逃进口环节应缴税额近6000万元。

从2015年5月至2016年3月,被告人周振旺非法走私柴油入境达4.74万余吨,偷逃进口环节应缴税额近亿元。

行事谨慎多名家族成员参与

在几起走私成品油案件中,黄献娒有着特殊的“身份”。他既是老板也是中介人。他有自己的油船专门从事成品油走私,同时,也为其他犯罪团伙充当介绍人,为其他团伙联系台湾的成品油,适当收取一定的中介费用。

出于谨慎的目的,黄献娒在几个核心环节都安排了自己的亲属作为主事人。案件中的嫌疑人李某(另案处理)就是黄献娒的外甥女。在该案中,李某扮演一个“联络员”的角色。台湾的上家如有成品油现货,就会将成品油的图片和检测报告发至李某的手机微信上,待黄献娒确认成品油的品质后,就将交易的地点告诉走私油船的船长。

据李某交代,黄献娒平时对其管束比较严格,在特定的时间段几乎都不能出门,为其配置的五六部手机必须保持畅通和随时有人接听状态。

而在李某之前,为黄献娒从事此项工作的也是其另外一个外甥女赵某。因赵某找到其他工作,黄献娒特意又将李某招来,并许诺每月给予8000元左右的工资。

而此案涉及的另一名嫌疑人夏某(另案处理)是黄献娒的外甥。据夏某交代,他的主要工作是进行汇款,待出海的船长对接好台湾的母船后,将款项汇至对方的账号。

为保安全专门设置“接头暗号”

在周振旺和黄献娒的走私案件中,有一个共同特征,为确保和上家对接的安全,他们都会专门设置“接头暗号”,并且每次都会进行更新。

而所谓“接头暗号”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复杂。他们每次都会从一沓1元人民币中随意抽取一张,将人民币编码的后4位经中间人发送给台湾的上家。

而台湾的上家在收到数字后,会在前面随意再加一个数字,生成新的5位数字,用作走私油船和己方联络的接头信物暗语。

黄献娒会将这张1元人民币交由船老大,林某就是其中一只简易油船的船老大。据林某交代,2016年3月26日和3月28日,他为黄献娒出海走私了两次。每次黄献娒都会将1元人民币交给他,待他的船开到指定的交接地点时,就将1元人民币作为交易凭证,交给台湾母船方面的人进行“接头”,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

逃避处罚用身患重病人员顶罪

在审查起诉过程中,检察官发现,走私团伙的反侦查意识都比较强,多是“昼伏夜出”。在温州海域的码头卸油、运输,多选择后半夜作业,以逃避监管。

在海上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有异常情况,他们就会选择绕关偷运至境内,与执法人员“捉迷藏”。等执法船只一走,就再次悄悄驶入。这样的“打游击”式躲避,给执法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麻烦,也让走私团伙有机可乘。

在执法人员查获走私载货油船后,周振旺等人又安排专门的人员顶罪,逃避处罚。王某就是周振旺等人指定的“替罪羊”。

王某家境并不富裕,且身患严重的肾病,每月需进行血液透析。高昂的医药费让王某常常苦不堪言。而周振旺等人就是看重了王某重病的有利条件,专门安排王某为走私活动进行顶罪。从2015年8月开始,周振旺每月给王某1万元作为报酬,而王某便成了所谓走私船只幕后的“老板”。

据查,2015年8月和2016年1月,王某就曾因“顶包”被公安边防大队以“无合法齐全手续购买成品油”两次进行行政处罚,而周振旺等人作为幕后老板则几次躲过了法律的制裁。

此次案件中,走私团伙人员众多,数额特别巨大。据承办检察官介绍,每个走私团伙案卷材料中涉及走私账目就多达数百页。而团伙的分工又很精细,不同的人有不同的事项,其中涉及的犯罪情节也不尽相同。目前,相关的犯罪事实和证据都已查严查实,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2017-04-0716:51:16)

【延伸阅读】温州检察对9起走私油案提起公诉涉嫌逃税逾2亿

点击图片进入下一页

图为:检察人员正在宣读不起诉处理。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摄

  中新网温州4月2日电 (李媛媛温萱)2日,记者从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温州市海关缉私局破获了12起走私成品油案,其中9起案件涉嫌偷逃税额达2亿多元(人民币,下同)。  近日,该检察院对这9起走私油案件的38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值得一提的是,为确保办案的准确和公正,该检察院经审查和论证,决定对案件中犯罪情节轻微、涉案金额不大、危害性相对较小的嫌疑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据介绍,在这些案件中,涉案人不仅设置“接头暗号”,内部人员分工也不同。以被告人黄某为例,其作为幕后的大老板,主要进行统筹安排、亲自购买或委托新造油船,并联系原油的上家和下家工作。  在黄某授意下,船长会对船员进行招募,轮机长、普通船员、厨师等一应俱全。按照其指示的地点,船长会出海去对接点进行装油作业。  当船装满油回到码头后,则有专人进行卸油、过磅,并通过油罐车将走私的柴油运到下家处进行分销。在此过程中,还有固定人员对码头周边环境进行“盯梢”望风,以确保整个交易过程的“安全”。  出于谨慎的目的,黄某在几个核心环节安排了自己的亲属作为主事人,嫌疑人夏某就是黄某的外甥。据夏某交代,他的主要工作是进行汇款,待出海的船长对接好对方的母船后,将款项汇至对方的账号。2016年3月26日、28日,夏某一共汇款2次。  这些走私案件中,所谓的“接头暗号”,就是黄某每次都从一沓一元人民币中随意抽取一张,之后,将这张人民币交由船老大,等船开到指定的交接地点时,就将该人民币作为交易凭证,交给对方母船方面的人进行“接头”。  作为黄某手下的一位船老大,林某按照这种方式,在2016年3月26日和3月28日共出海走私两次。在第二次回航靠码头卸油时,被温州市海关缉私局查获。  当地检察院受理这些案件后,为确保案件办理的准确和公正,在审查起诉过程中,针对案件中涉及的不同人员在犯罪团伙中实际产生的作用,展开了细致的审查,并进行有效的论证。  “案件中的夏某和林某等人,在走私过程中产生的社会危害较小,涉案金额不高,且他们的认罪态度较好,我们决定对夏某、林某等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美鹏表示,这也是当地检察机关践行绿色司法,体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一个“真实”写照。

(2017-04-0211:09:04)

【延伸阅读】海关总署就Mighty逃税案起诉马尼拉地区法院

据菲律宾《每日问询者报》3月14日报道,菲海关总署周一就马尼拉地区审判法院发布临时禁令,禁止海关对本地香烟公司Mighty的仓库进行检查在最高法院对其提起行政投诉,Mighty被怀疑通过在其香烟包装上使用假税邮来逃避支付数十亿比索的税。海关关长法尔顿指出马尼拉第一地区法院的主审法官艾丽萨(Alisuag)发布临时禁止是严重可悲的行为,是对法律的无知,严重打击公众的信心和国家司法系统的完整性。该法令禁止海关人员检查卷烟制造商的存储设施,使Mighty公司有效地规避海关的任何检查行为。

(2017-03-1422:32:05)

凡注明“来源:参考消息网”的所有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原标题:港媒:内地立新规打击跨境逃税非居民金融账户将受调查_《参考消息》官方网站)

Tags:

猜你喜欢

搜索
网站分类
标签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