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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 温州大学瓯江学二龙湖浩哥之龙在江湖院前院长被杀案一审宣判_浙江

网络整理 2019-03-03 最新信息

  昨天上午9时30分,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前院长被杀案”进行公开宣判。

  去年8月9日,温州大学瓯江学院院长、党委副大大杨某在学校办公室遇袭,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不幸离世。

  警方在现场抓获嫌疑男子一人,原来是学校5年前离职的后勤集团的职工。

  2月14日上午,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七人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戴晓满因与被害人工作、个人事务上的琐事发生矛盾,心生怨恨。携带事先准备的有电击功能的强光电筒一个以及单刃尖刀一把,来到被害人办公室,将门反锁后,戴晓满用强光电筒电击被害人,并用单刃尖刀对被害人的胸部、颈部、腹部等部位捅刺40余刀,致其倒地,抢救无效死亡。而后,戴晓满用手机拍下被害人倒在血泊中的照片,配以事先编辑的文字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再拨打110电话报警,并在现场等候。民警到达现场后踹门进入办公室,抓获戴晓满。被害人经送医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经鉴定,被害人全身颈、胸、腹部的损伤均可致命,最终系因心脏破裂而死亡。

  法院认为,被告人戴晓满持刀故意杀人,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戴晓满主观恶性极深,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后果极其严重,虽能自首,但不足以从轻处罚,依法应予严惩。

  昨天,温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戴晓满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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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温州大学瓯江学院   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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