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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失联”男孩真相大白 乐清检察院三晋源木门提前介入

网络整理 2018-12-09 本地信息
(原标题:善意不容欺骗!温州乐清“失联”男孩真相大白,乐清检察院提前介入)

12月4日22时48分许,失联5天的小黄被警方平安找回。12月5日,小黄母亲陈某因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被乐清市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乐清警方通报称,陈某与在外经商的丈夫存在感情纠纷,为测试丈夫对她和儿子是否关心、重视,蓄意策划制造该起虚假警情。

乐清公安警情续报

根据警方调查,11月30日18时许,陈某与放学回家途中的儿子小黄取得联系后,嘱咐小黄按照她的安排呆在事先准备好的四轮电瓶车内,不要下车回家,并把车钥匙和事先准备好的食物交给小黄。在安排好小黄后,陈某于当天19时13分到虹桥派出所虚假报警求助。

警方接报后,调集了大量警力,开展查找工作。陈某还通过微信朋友圈等网络媒体发布求助信息,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也积极参与网络转发及查找。期间,陈某将藏匿小黄的四轮电瓶车转移停放地点,最后将小黄转移至城东街道云岭村,直至小黄被警方找回。

乐清警方称,鉴于陈某蓄意藏匿其儿子小黄,并到公安机关虚假报警,且在各方查找期间,继续假装配合搜寻,其行为已严重透支了社会诚信和良知,消耗了大量的公共资源,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已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乐清市检察院提前介入

“失联男孩”母亲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案

“乐清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12月5日消息,近日,乐清市发生“失联男孩”母亲陈某编造虚假的警情,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事件。目前,该陈某已被乐清市公安局以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刑事拘留。

获悉此案后,乐清市检察院高度重视,指派侦监部检察官赴市公安局提前介入该案,引导侦查取证。乐清市检察院在了解案件发破经过以及查阅取证情况后,对公安机关提出强化客观性证据的收集、准确研判案件定性、依法规范取证等建议。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对于案件进展情况,乐清市检察院将进行持续跟踪。

【律师观点】

男孩母亲或将面临何种处罚?

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温州市青年律师之星项建挺认为,陈某因与丈夫存在感情纠纷,故意编造孩子失踪,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制造虚假警情,在公安介入案件并调用大量警力开展查找工作之时,陈某还通过微信朋友圈等网络媒体发布求助信息,导致不明真相的群众群发微信朋友圈等,在温州地区乃至全国其他地方掀起一股寻找“失踪”孩子热潮,已经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和玩弄社会公众的良知和信用,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已涉嫌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浙江日报评论:善意不容欺骗

——评论员李攀

在警方和无数热心市民的搜寻下,失联多日的温州11岁男孩被平安找到。但“剧情”转折来得猝不及防:12月5日,温州乐清警方发布警情通报,经查明,男孩的母亲陈某为测试其丈夫对其及其儿子是否关心重视,蓄意策划制造了该起虚假警情。

回顾这起事件,如果没有糟心的“后半段”,人们感受到的是如童话般的温暖。然而,当人们得知一切的善意竟被一个“狼来了”的谎言所蒙蔽和“打脸”,不禁愤怒,痛惜又痛心。痛惜的是宝贵且有限的社会公共资源力量被利用、被浪费、被“消费”;痛心的是个别人竟然为了一己私利,伤害了公众情感,透支了社会信任,社会信任一旦崩塌,隐形的破坏不可估量。

《浙江日报》12月6日版面截图

这位母亲不知可曾想过,因为你编造“狼来了”的故事,下一次狼真的来了,公众因曾经受欺而忌惮。这位母亲你又是否想过,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你的任性和欺骗又将给自己的孩子树立怎样的“榜样”。

在寻人启事中,这位母亲声称只要能找回孩子,不追究任何人的法律责任,现在看来,不是你不追究别人,而是法律要追究你。我国刑法规定,对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警情、灾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处以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等处罚。

但愿法律的公正评判,能够弥补善意受欺后的裂痕。

Tags:乐清   失联   公安   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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